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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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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租凭的店面属于某企业,签订了五年合同,可现在只经营了不到一年,企业破产,政府拍卖后,新房东要求收回店面,剩余的房租需我们申请债权,可我们的装修费用却不提,请问我该如何申请债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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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432 | ![]() 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们可以继续租赁经营至合同期满。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看房屋登记的性质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至于买卖,对于是否已经居住满五年有不同的规定。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已经居住满5年的,就可以按照市价出售。 ·由债权人举证借款用于夫妻家庭生活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分割财产时,该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