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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2年12月4日从石家庄到扬州市福瑞达碳纤维地暖有限公司正式上班,钱总答应每个月3500元工资,然后做到了2013年1月9日应该结算上个月的工资,反而没有结算,当天1月9日公司派去扬州市宝应县出差,然而我到了当地,反被原来公司的那帮人联合整我,被他们整我回到广西了,然后公司钱总整天说公司上下议论纷纷,很有意见,对他压力很大等理由不发工资。期间在(2012年12月4日到12月30日之间)钱总发了1000元做生活费。 |
![]() ![]() 积分:432 | ![]() 您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给您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根据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满一个月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承诺的话,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书面合同,公司第二个月还没有签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