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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3-11 8:34:23 | 回复
您好,去年我把在即墨的一套房子买了,想在李沧区一家楼盘买一套78平的房子,属于第二套房。当时凑到的钱,不够付五成的首付,在开发商的怂恿下办了假离婚证,办成了一套房,首付付了三成,可是一个月三千的月供让我们很有压力,加上近期这个楼盘又降价,因为还没交房,很多人去找,我也想去找,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还有我真想退掉这套房子的话,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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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 2015-3-11 18:43:08 | 回复 退房构成违约 |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5-3-11 18:44:21 | 回复 要承担法律责任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房产证都变更了,房子就属于债主的了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虽然只付了定金但是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房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房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