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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4-4 15:34:13 | 回复
我是一名教师,一直缴纳着住房公积金。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我的第一套房,已办好了房产过户。房证登记时间是2011年9月27日,但实际上我在12月5号才拿证到手。现在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却被有的人告知房证已经过了两个月期限,请问,我这种情况就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吗?(据说高密规定的是在下房证两个月内办理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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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5-4-18 0:58:46 | 回复 按照相关规定来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建议购买后,双方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以保障你的权利不受侵害。 ·只要不影响你家,其有权盖房。 ·1、“我该去找派出所还是打官司?”:民事经济纠纷,找派出所也不会理,除非有证据证明他在借钱之初就不想还、涉嫌诈骗时,派出所才有可能管。 2、“别人欠我钱不还,有欠条,怎么办?”:·就业协议由于缺少劳动报酬,工作地点等必备条款,不属于劳动合同,鉴于条款限制了自由择业的劳动者权利,你可以不交,但是各地做法不一,比如上海就规定了就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上限是一个月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