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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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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4-22 13:53:59 | 回复
王老太20多年前把两夫妻和四个大儿子合盖的以处宅院分给了未婚的小儿子。立下字据,要小儿子除出两间房让王老太住到死。其它方面和另外几个儿子共同供养老人。小儿子结婚几年后死了,其妻女再无养过老人,后改嫁,有一个孙女儿。请问这处宅院的所有权归谁?王老太有多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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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93 | 2015-4-22 16:08:50 | 回复 不尽赡养义务,王老太可以撤销赠与。 |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5-4-24 22:34:13 | 回复 看宅院现在在谁的名下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具体看当地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规定或到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房子属于你弟弟所有,如果结婚时间不长,看看能否撤销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