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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5-4 19:07:40 | 回复
老板没在店里,我跟另一个员工上班,掉了卖价值10000元的货品,老板叫我们按进货价赔偿,在工资里扣了一部分,只留了生活费给我们,还有一个月工资押在他那里,但我算了一下,如果继续做那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只够赔余下的货款,也觉得老板要我们赔这么多不合理,就离职了,没有提前跟老板说。事后,朋友说我可以去要回工资的,所以我想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这样离开算不算自离?但我没有工牌,工资条,和文字资料,我的胜算大不大?另外,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们员工该不该赔偿?要赔的话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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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 2015-5-5 8:00:43 | 回复 应该赔偿,无故旷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5-5-6 18:01:03 | 回复 需要赔偿。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按照九级伤残进行赔偿。申请停工留薪。 ·违约金最高就是公司为提供的您专项培训费用 平均到三年的服务期,然后还要扣除您回来后为公司实际服务的期限 这期间的奖金和工资不用赔偿给公司 公司除了上述之外,这能在保密和竞业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