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要咨询律师黄页南京法院劳动仲裁诉讼指南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2 浏览:79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已经分居
网友
头衔:
积分:3951
楼主 2015-6-24 20:50:53 | 回复
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丈夫不想离婚,而且在外面跟别人借钱,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婚前财产是否也要拿来还债呢?要是这样女方该怎么办呢?
免费咨询,律师在线解答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2015-6-25 16:46:37 | 回复
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还,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借钱并未用于共同生活
擅长办理民事纠纷、婚姻房产、交通医疗、拆迁安置、网络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各类经济...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2015-6-27 11:13:26 | 回复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欠债一方并未将所借之债用于家庭
该律师为人认真负责,工作细致,法律理论扎实,经验丰富,在当事人中有良好声誉。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房产证都变更了,房子就属于债主的了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虽然只付了定金但是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房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房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
推荐内容
·一张欠条,我跟一个包工头打工他欠我钱没给...
·关于出国辞职问题的咨询,请问出国6年多了...
·财产分割,婚后妻子帮丈夫理财...
·改姓名,我的户口从云南迁到赣州我想改姓名...
·请问我买的是商住楼,自住,管理处按商业水...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被电三轮撞了...
·工伤咨询,前几天父亲开挖掘机工作...
·因超生被开除,95年因超生一个孩子被单位...

· 安置办有没有权利以捐款为名克扣我们的退伍...
· 买了二手房,租客不搬怎么办...
· 请问一般判多少?,收到公安局下发的两张逮...
· 楼宇门,楼宇门已超保修期...
· 右手食指短了一节属几级工...
· 当事人拒绝重做鉴定,该怎么办?...
· 计划生育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金是父母双方...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知识
·南京房屋租赁律师  ·找南京离婚律师  
我来回答: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已经分居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咨询中心·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5 www.nj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南京律师QQ群:17567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