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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7-15 8:58:11 | 回复
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他去逝时房屋没有买断。即我父亲当时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现在此房屋户口本上有我奶奶,和继母,我女儿的名字。我,我奶奶,我继母协商,决定将来此房屋拆迁时我们选择要补偿金,并且分成三分平均分配给我,我奶奶,继母。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继母将来会反悔。期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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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 2015-7-15 16:10:05 | 回复 可以的 |
积分:3951 | 2017-8-4 20:26:19 | 回复 免费咨询,律师在线解答...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只要购房合同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则为你们共有 ·如其是房屋所有权人,其可享受一切拆迁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