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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7-20 7:39:54 | 回复
我1991年受聘到XX公司从事汽车维修工作,2002年该公司与现有XXX责任有限公司合并,我连续工作至2011年4月。公司从1985年至2001年期间未对我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2002年才开始为我购买保险至辞职。请我:我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现有公司为我补缴1985--2011期间的保险吗?是否能定位到支持?2、现在申请是否过时效?3、未买保险的期间,现有公司不给我证明合并前的工作年限,工资单也只能找到两张,我应该怎么收集证据证明我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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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 2015-9-27 18:15:40 | 回复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调公司档案证明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这个到社保部门咨询 ·去社保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