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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做法对吗?,我是一名派出所民警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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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5-8-25 13:54:46 | 回复
我是一名派出所民警,在出警时我和另一名民警被三名酒后寻衅滋事者打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案发后一人在逃,令两人在赔偿我们损失后被处理,现在逃嫌疑人到案,法院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将其判处拘役3个月,并称我们不能要求该人给予赔偿,法院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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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2015-8-25 14:31:58 | 回复
是一个共同犯罪,前面赔偿如果已补足你的损失是不需要的,法院做法是对的
擅长办理民事纠纷、婚姻房产、交通医疗、拆迁安置、网络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各类经济...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3212
2015-11-1 17:33:24 | 回复
连带赔偿,赔偿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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