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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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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租的房子没能到期就得先走,合同签到2012年3月份,我房租交到2011年1月份有押金500,房子是一个二房东很不好说话,我说我转租出去,他不同意,押金还不返还,我剩余房租可以不要我只要求要回押金二房东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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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10666 | ![]() 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过了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根据认购书上有无写明签合同的日期,若是有约定,如果你能证明是对方的原因造成到现在没有签成合同,根据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如果没有约定,您要退房,那么就会损失定金。 ·很难就此房屋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