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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本得了一金猪女儿,但天公不作美,在女儿出生后七个多月的时候没能留在我的身边,让我永远失去了她,现在说起心里痛得很,有很多的无奈和刀绞的心痛.过去也就过去了,想开些,但现在要面临的是如何打算安排再生一个.因为之前都办了准生证了,现在如果想要怀孕再办准生证是不行的,除非我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证明去发生的事情,但是去那时候是意外,也没有任何证明,如果是在医院还好说一点,但不是。还有宝宝那时候也还没有上户口.而且我现在是在工作,如果没有准生证也就休不了产假,那么只能请无薪假,如要请一个月是很难申请到的.一个没有准生证,一个没有假期,我要怎么去计划怀孕呢?我不想等到怀上了才来手忙脚乱地.有问过计生办的人,他们是按证办事,一点都没有人情味。难道失去一个宝宝还要被限制再生吗?唯一的证明就是当时医院开的宝宝肠道畸形的证明。但这并不能当作死亡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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