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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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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6年6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选择了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房款上浮一个点。约定2016年12月房子封顶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到年底开发商方面没有联系我,直到今年7月通知我公积金办不了,要全部转成商贷,可是上浮的一个点不返还,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方便的话请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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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4253 | ![]() 看合同约定/也需要看公积金办不起来的原因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如果他在原有用途和妥善保管的前提下使用房屋,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若不是,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要求赔偿。另外,房屋租赁要求登记备案,超过六个月的要有书面合同 ·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1、合同有约定,则依约定——多退少补。2、只有在约定不明或无约定的情况下,才按下列原则处理: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还款要求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若是没有过诉讼时效,那就保留好欠款的证据,向他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