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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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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年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为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现在我与前夫商定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双方到场,房产局说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名字但是还需要他父母签字才可以办理,因为他现在是单身、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盖房子他父母也出了一些钱。请问房产局的要求对吗,没有父母签名就过不了户吗?我前夫是正常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们有个快3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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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分:432 | ![]() 房产证上若只有他一人名字,那无需他父母同意。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起诉离婚,先将之前的婚姻关系解除,再缔结下一段婚姻 ·这要看他们是否已经离婚,如果在民政局离婚了则女方对房子已经没有所有权 ·按合同办,延期交房可以主张违约金 ·首先要确定单位的宿舍楼的所有权是不是属于你的母亲,您的母亲可以直接过户给你也可以办理遗嘱公证,房屋过户要去具体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遗嘱公证就要去公证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