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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4-2 10:18:57 | 回复
我爸爸是在03年底在一家炼金厂工作,今年52岁。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交任何保险每月平均1500左右。至08年5月份时公司要求签合同,我爸爸不懂就没签,后公司一直没找他签过。2010年4月28号公司突然对我爸爸说,因公司亏本要他和另一个工友在5月3号不要上班了。09年至10年平均月工资1700。我爸爸所在地市嘉兴。我想请问一下我爸爸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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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231 | 2014-4-2 10:59:21 | 回复 你好,你爸爸大概可以获得他目前工资标准的12月工资的赔偿。 |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4-4-2 14:14:20 | 回复 第一,工作一个月内未签合同。结合您父亲的情况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共计11个月。第二,结束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要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第三,您父亲工作了七年多。可以要求七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保留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第一,如果孩子小于两岁,一般会判给女方 第二,抚养权的判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基本原则 第三,男方女方谁(包括祖辈)与孩子的亲疏也会作为考虑因素 第四,获得抚养权一方可以问另一方 ·如果已经按照辞职处理过了,现在本人要求补偿,可以支付12个月本人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办社保金等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