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分则 > 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市房地资源局拟定的标准;     6、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7、已经确定了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8、已经制定了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是市房地资源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且应具备以下内容:     1、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     4、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和使用期限;     5、房地产的规划和使用性质;     6、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状况;     7、房地产转让的价格(含㎡的单价及总面积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8、房地产交付的日期;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的方式;     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2、附件1、2、3、4、5。     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除了可以把房产商的要约(即广告)和口头承诺的内容等记入合同中外,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条件,当条件满足后合同生效。     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具备上述的两个条件,在出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或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后,受让人可与转让人逐条协商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对方一直未给法院要求给予的赔偿款
·遗产继承,十分感谢,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家人在晚上十点被三人闯到家中打伤
·我是一个播游戏的小主播,他是我直播认识的一个朋友。经常给我刷礼物,然后他就提出要求要照片,我想着照片
·小汽车与摩托车在乡间道路上对向行驶,责任应怎样划分
·我和老婆离婚一年多才发现离婚时她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可以起诉吗
·政府给农民盖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大照有三联单、首保护吗、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
·在2月19号下午从澳门打来一个电话说我在枓音平台买的阿胶枣被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后她却告诉我她怀了我的孩子
·我家的地租给别人了,因为对方违约要找过他家了,愿意返还土地还要办什么手续吗
·我在景区摔成股骨颈骨折,景区应负责吗
·车辆保险记录,可以到保险公司问?
·。开荒地农民能不能,`拿到补偿款
·你好,我想见哈尔滨市看守所一个人,你能带我见吗
·律师好:我借钱给广西某投资公司,现在想要回来。

■ 相关内容
·商场发错货物,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商场对卖错的东西商家有权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


·买卖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的要求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b......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让的形式
      买卖的标的物转让的形式,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标的物的转让。具体的方式有如下几种: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


·分家析产纠纷的调解原则
      1、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时,只能分割家庭成员间共有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对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3)新经济: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移动通讯、生物医药;(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金融......

·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已过诉讼时效抗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不能得到支持。但若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得通过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等不合法措施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

·刑事电子证据规则
      (一)关联性规则   网络犯罪中侦查人员可能面对许多与案件有关联并保存于各种载体上的数据或信息,其中可分为数据电文、附属信息与系统环境三大类,如何准确识别、传输、分析这些数据信息需遵循以下规则:第一,根据案件性质,划定取证范围。第二,识别可获取的......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请求许可调查取证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团队
南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律师
  • 南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律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南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律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南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律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南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律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