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管辖权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一、
合同纠纷
管辖权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1、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
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
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
法院管辖。
3、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
法院管辖。
4、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
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5、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
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因
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如果
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
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
可以由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
法院管辖。
二、
合同纠纷的
管辖确定思路是什么?
合同纠纷
管辖权、
合同纠纷
管辖地、确定
合同纠纷案件
管辖的思路
1、
合同纠纷案件→有无协议
管辖→有→是否有效→有效→协议
管辖效力优于法定
管辖。
2、无协议
管辖/协议
管辖无效→(标准:协议不明确或约定两个以上
法院管辖)→法定
管辖→确定一个有
管辖权的
法院,即被告人住所地。
3、法定
管辖→有无约定
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只被告人住所地
法院管辖。
4、有约定
合同履行地→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
5、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
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
合同履行地
法院。
6、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
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
法院有
管辖权。
7、约定的
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
合同未实际履行地
法院。
8、判断是否有协议
管辖,
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或若发生争议,协商,协商不成)。
9、加工承揽
合同以加工地为
合同履行地,但
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当事人在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
合同履行地。
如果关于
合同方面发生一些纠纷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拟定的约定
管辖方式来确定最终的
管辖法院,这样的话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也是有利于解决的。但同时也需要明白的是
管辖法院的确定需要,不能违反级别
管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