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范本 > 购销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方:__乡__村__(公章)  代表人:__(职务: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我2015年通过村委会买的邻居老宅子翻盖了,西邻
·大概情况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被抓了,是因为盗肥料,我不知
·孔律师你好:有个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裁。
·临时用工工作中腿受伤开创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赔偿
·拿了离婚证,可以在重新写一份协议书交到民政局吗?民政局如果不同意咋办?
·离婚赔偿,女方在怀孕三个月建卡的时候查出大三阳
·你好,家人患有精神类疾病,在发病的状态下,接受银行贷款,现在人已住院san
·添加陌生人微信号后,银行卡里的钱会不会被分批盗走啊?
·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QQ,请问私底下交易QQ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怎么离婚呢?,怎么离婚呢?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没钱赔起
·工伤赔付,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
·我在学校被人欺负,我上初一开学上初二,我初一一回都没上逃课的
·未结婚登记,举办婚礼,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怎么办?

■ 相关内容
·汽车产品供需合同
      分配单号:                                    共   页 第   页需要主管部门:                      签订地点:   合同号:(    )字   号   ┌──────────────────────......


·蔬菜定购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市(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蔬菜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实行粮、菜挂钩,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低耗、少浪费,保证蔬菜供应,满足城镇人民吃......


·木材购销(订货)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计量单位: 立方米  ┌──────────┐        ┌─────────┬────┐  │          │        │ 国家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刘某某经济补偿金并与刘某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公司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

·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完毕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一、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二、依合同的约定的方向使用借款;三、不能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

·微信聊天记录删除后能否恢复?
      很多当事人以为即使自己不小心清空了微信聊天记录,腾讯公司也能恢复或者提供备份,但事实上腾讯公司无法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不能无法举证的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等......

·被挂靠人是否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企业资质承包了案涉工程,无论从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是案件实际情况来看,被挂靠方都有权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突破合同相对性,系基于保护实际施工人权益的目的,该规定作为例外并不排除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

·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
      职务犯罪的重要特点就是犯罪行为与其职务密切相关,而职务又以一定机关为依托,因此工作单位所在地就成为地区管辖的重要参照物,故《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
      苏工商注〔2008〕61号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准确理解......

 律师团队
南京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律师
  • 南京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律师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 南京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律师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 南京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律师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 南京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律师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