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劳动人事 > 违约赔偿>>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亦属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罗某已按法律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故其向公司提出辞职合法有效。依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7日内办理有关退工手续。另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之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应在罗某辞职后的30日内转移罗某的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劳动关系及档案关系,因公司未及时转移相应的劳动关系导致罗某不能另行就业之损失,应由公司承担,故公司应为罗某补缴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至于公司与罗某之间关于住房的纠纷,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是否受理企业与职工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复函》之相关规定:“由于国家没有在福利方面对企业建职工住房做出政策法规性规定,因此,职工与企业因住房出售等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受理范围。”故而双方就住房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范围,公司对此应另行解决。故仲裁庭裁定公司为罗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为其转移档案,补缴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两个月车贷逾期,车被拖走,现在逾期已交清,车还不还,要让全款付san
·咨询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我是一家公司的司机
·借钱给朋友,到了约定时间,对方说不还了
·属于财务纠纷还是合同纠纷搞不清?
·做满4员工被迫离职,有无补偿
·医疗事故的官司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司法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如果有录音证据 上法庭的话 有多少几率免除担保责任
·我们是正常行驶,她是从左边XX出来的,我们已经按喇叭提醒她,但她是强行出来怎么弄
·公安鉴定结果和当事人的不一样的药,请问一下我该怎么
·在私人单位上了10班 没交五险 没签合同 现在不干了 能得到赔偿
·我被别人砍成轻伤二级,怎么写诉讼书
·我想查询一下监狱的服务电话?
·关于责任事故确定的问题向律师咨询
·该单位缴社保却叫我们自己缴
·请输入问题标dgg dgd

■ 相关内容
·公司能跟员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没有过错的前提下,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即要按法律规定给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些公司为尽快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利用员工对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不确定,减少即将要支付的补偿金,会找员工协商约定另一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按照“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上......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培训费
      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给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者是否赔偿 因其辞职造成的损失
      除有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约定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且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其所需承担的违约金最高也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为其付出的培训成本。如果劳动者的辞职行为明显有违诚信原则,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对劳动合同效力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人所直接感知。2、具体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具体的不是抽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管辖,是指权力所涉及的范围。人民法院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权力所涉及的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明确该诉讼应当由哪一地区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的......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

·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乙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赡养义务,依法应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乙认为房屋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不可撤销。本案争议焦点,关键要搞清楚赠与任意撤销和赠与法定撤销两个概念。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权利。《中华人......

·什么是TRIPS协议?
      TRIPS协议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英文简称,它是WTO一揽子协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TRIPS协议分七个部分,共有73条。TRIPS协议的宗旨是:期望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障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同时保证知识......

·开发商将已出售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不享有抵押权
      开发商向银行提供抵押之前,该开发商已将前述案涉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购房者等人已经支付价款并实际占有房屋。银行自认开发商向其提交的抵押物清单载明前述案涉房屋处于出租状态。在房屋被他人占有使用的情形下,作为专业金......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任意拍卖的原则:    (一)禁止违法拍卖    违法拍卖是法律严格......

·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

·什么是审判管辖?它与立案管辖的关系?
      它是指,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权限,包括各级法院之间、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上的分工权限。在自诉案件上两种管辖具有重合性,对于公诉案件,则是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关系的体现。具体表现为:......

 律师团队
南京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律师
  • 南京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律师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 南京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律师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 南京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律师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 南京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律师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赔偿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