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劳动人事 >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可少,确定的权利和和义务应尽可能具体,合同条款不要产生歧义,因为根据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可少,确定的权利和和义务应尽可能具体,合同条款不要产生歧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条款产生理解分歧的,作出的解释对提供合同文本的一方不利,由于权利和义务不明确而产生纠纷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不利后果。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承担义务,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就可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订立劳动合同一定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最好的协商办法是让劳动者填写意向书,这样便于资料的保留。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合同全部由单位保存,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因为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就是让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常对照合同的条款,看看自己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合同由单位单方面保管,造成劳动者不清楚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而被动违约的,就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劳动者对合同中人工填写的约定性内容产生怀疑的,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样的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需要对生效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变更时,应当启动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经由双方协商,任何一方单方面变更合同都是无效的。改变劳动者当前的工作岗位、改变劳动报酬的计算方法、改变劳动报酬的计算基数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都需要经过协商。这种协商必须是事前的协商,而不是事后的协商,事后的协商就已构成对劳动者侵权,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与劳动者协商成功,应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协商不成的,应继续履行原合同,如出现了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应按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办理,给予经济补偿,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河南户口迁移湖北现在离婚了要什么证件把户口迁河南
·机动车被保险人,本人本车在车外造成死亡的,保险公司怎么赔付san
·gongshang,可以让法院下发债权文书
·面部毁容 8级伤残能赔多少?
·我爸诬陷我妈出轨,闹着要离婚。说我妈外面有人,在老家都传遍了。现在我回家我现在不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行政案件
·老公坐牢,自己如何离婚审请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那些,小区没有封闭,外来车辆到处停放,我们自己回来迟了都没地方停
·白山市看守所给加饭票怎么加,外地的
·被告败诉方在民事诉讼上诉过程中串谋第三方捏造证据怎样向法院举
·你好,我是女方,两前跟男方退婚把彩礼和物品全部归还男方,签字按手印写了收据,可是现在男方父母不承
·离婚几前夫一直要求复合,复合后他又在外边找三,幸好没补结婚证,但是期间他借我几万块钱,写的有借条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丢失,婚姻关系还存在
·在徐州买房居住,户口是铜山县的,在市区缴的养老保险,能在市区办40,50养老保险
·菲律宾人,现在,在中国,没有护照签证,和我在一起谈恋*,和我在一起住,警察抓住我有罪嘛?
·五年前母亲因为父亲家暴离家出走,五年后父亲通过我的手机号给我

■ 相关内容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也为劳动者同多个用工单位......


·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优势地位的。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与前者一样,这......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根据《劳动合同......

·刑事案件判决后,可以再提民事诉讼吗
      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已经没有刑事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操作空间,特别是对于盗窃、诈骗类犯罪,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只能追缴犯罪所得和责令退赔二种可能性。刑事案件当中,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通常可以作为减轻刑事责任......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代理组织名称:xx律师事务所        评审请求: 事实与理由:附件: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的客观事实。多数情况下,它们对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影响,但是个别情况下,刑法将一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手段规定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这种情况下对是否犯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构成要件的时间,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构......

·羊角大椒干购销合同
      产方:  立合同单位:  购方: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羊角大椒干生产,搞好收购,保证外贸出口,安排好市场供应,经产、购双方协  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数量:                 单位:市斤、市亩  ──┬───────────┬......

·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供养亲属完......

·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赔偿?
      在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

·忠诚协议能否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男方与女方签订的婚前协议约定了待政策条件许可时增加男方为房屋产权共有人、签订协议之日起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有一方移情别恋等过失方不再拥有共同财......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时要找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以迫其还债,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清,空耗精力......

 律师团队
南京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律师
  • 南京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律师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 南京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律师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 南京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律师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 南京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律师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