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刑事 > 量刑判决 > 缓刑>>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申诉,在其服刑二年后,该案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王某被判处缓刑时,其已在监狱服刑二年,这实际上执行的两年监禁,是比缓刑考验严重得多的实刑。从法理上讲,这两年...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王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申诉,在其服刑二年后,该案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王某被判处缓刑时,其已在监狱服刑二年,这实际上执行的两年监禁,是比缓刑考验严重得多的实刑。从法理上讲,这两年至少应视为再审判决的缓刑考验期,但由于我国刑法对缓刑考验期的期间有明确规定。所以,王某的缓刑考验期只能从再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那么,王某在本案中就同一犯罪事实实际上被执行了两次处罚:一是执行了两年的实际监禁;二是将再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的四年缓刑考验期。这有悖于刑罚理论上“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故笔者认为,最高法院应对此作出司法解释,将已执行的实刑并入缓刑考验期内。而且,对于一或二审直接判处缓刑的缓刑考验期间,也应将罪犯羁押的时间算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羁押一日可折抵实际判处的刑期一日,那么羁押一日反而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一日,与常理相悖。
立法上的缺憾是源于我国刑法理论上的国家本位主义,认为罪犯既然有罪,国家判处缓刑,实际上给了罪犯的“恩赐”。殊不知,缓刑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罪犯犯罪情节轻微,不致于危害社会这个最主要的原因(如果罪犯在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将被执行实际刑期)。通说上,刑法立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权(包括罪犯、犯罪嫌疑人)。既然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缓刑判决,那么从法理上讲,罪犯原本不应被剥夺人身自由而被羁押,那么对罪犯的羁押本身是错误的;如果说公安、检察、法院对其进行了羁押是基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判决尚未确定的国家需要,那么最终作出的是缓刑判决,对缓刑罪犯的判前羁押实际上是国家公权侵犯了罪犯的人身自由权(私权)。且不说国家应对此负赔偿责任,至少应将羁押期并入缓刑考验期内。

缓刑考验期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经朋友介绍五年前的法人对接,需要你的号码
·宅基地拆迁安置和30年承包地补偿问题
·借钱给人家,现在欠条到期基本上不还。
·醉酒了在农家乐内动了下車,怎么处发
·周律师你好,请问公司由于没给我买社保,上下班途中被摔伤是否可
·职工工伤后,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我碰到一个合同骗子了,骗子利用签约的一些毛病采用起诉法院的手
·您好!公司近一年未与本人签劳动合同,及买社保。现年终了,我想
·你好,我和老婆离婚好几年了,一个儿子和我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
·人身伤害侵权赔偿
·2015年7月30号出的交通事故,到现在有一年了该如何处理
·请问,被法院查封的轿车能办理贷款吗?谢谢san
·男女朋友,交往三年,女方买房后男方购置家具家电,花费共约三万
·因车祸未平到工伤的病假超过两个月被公司取消假是劳动法规定的吗?
·本溪市有几个拘留所
·抚恤金如何赔偿,事业单位职工

■ 相关内容
·交通肇事案件中缓刑的适用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


·刑事案件适用缓刑
      一、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包括本数)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如下: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


·什么是战时缓刑?
      战时军事刑法的刑罚种类与国家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不完全一致。战时军事刑法,由于受任务和条件以及特定环境等因素限制,有三种适用刑罚的特殊性。因为在战争或其他特定条件下,部队保卫部门是缺少执行管制刑条件的。二是附加刑中没收财产刑的不适用。战争或其他特定条件下,军人的......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

·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著作权中的收益权指什么
      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收益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因使用、转让作品而取得收益的权利。著作权法第10条原规定了获得报酬权,现第2、3条款规定了获得报酬权,即收益权。我国著作权法亦规定了收益权,称之为获得报酬权。收益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重要内容......

·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

·物业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物业代交钥匙不签订合同不给  业主:我们明年就要收房了,业主本身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可交房时,交钥匙却由开发商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不签合同不交物业费就不能拿钥匙。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在购房阶段,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此时签订的合同......

·申请专利的缴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专利的费用缴纳项目有: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三、专利登记费、公告费、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

·民事裁定书(根据抗诉或申请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6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原审×告(或原审第三人)××......

 律师团队
南京缓刑考验期律师
  • 南京缓刑考验期律师缓刑考验期
  • 南京缓刑考验期律师缓刑考验期
  • 南京缓刑考验期律师缓刑考验期
  • 南京缓刑考验期律师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