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刑事 > 刑事流程 > 执行>>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

  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四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3.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公安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恢复政治权利以后,就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你好,想了解注册一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需要多?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的一些问题
·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现在怀孕两个多月
·本人于2017年11月以814元买入300071华谊嘉信股
·50万伏高压线安全距离,你好
·涉嫌故意伤害!有检察院不起诉判决书!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的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以消除
·你好,我想问下一个人开私家车被大货车撞伤,数月后治疗无效死亡
·请一下浏阳看守所204监有没有一个犯人的叫xxx,我是他的家
·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法律上规定赔偿多少农村的
·我在厂里干了3厂里没给我交社保我离职有赔偿金
·想找律师打官司。咱这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儿,我们想过去。
·堂哥的车被法院没收拍卖,现在他叫我去法院签字买出来,把户上在他儿子身上这样可以吗
·20188_20198月,我承包柳城鑫能电厂维护,期间合
·人被送去拘留了,多长时间能出来?,苏州市拘留所
·请问一下:我去发廊染头发一个月都没有颜色全部掉了,价钱收的非常高一分少,发廊师傅讲要几个月才掉颜色一
·请问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花钱吗

■ 相关内容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


·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本文对于前者的程序只作一般性的简介,对于后者力求详加说明,且主要侧重于保外就医程序。对于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刑罚的执行机关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内的,看守所代为执行)拘役——→公安机关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罚金——→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必要......


·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


·交通事故中谨慎“私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如是受害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还要保护现场,收集证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判离?
          婚姻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家庭又是社会的组成单位。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也是慎重之极。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就会判离。无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

·离婚决心已定,顺利离婚的方法
      1、争取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之间有协商的可能,一般建议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对于双方和孩子来说,影响都小一些。2、积级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协......

·劳动合同终止后被确诊怀孕,该怎么办?
      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就不能解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但是《劳动合同法》也同样没有限制用人单......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修改股东出资期限一般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以多数决方式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受损股东可以诉请确认决议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或股东出资协议确定的股东出资期限系股东之间达成的合意。除法律规定或存在其他合理性、紧迫性事由需要修改出资期限的情形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出资期限的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股东滥用控股地位,以多数决方式通过修改出资期限决议,损害其他股东期限......

·对于“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理解
      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明确加以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至于哪些属于应当禁止结婚的疾病,必须由医学上进行鉴定。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认缴制下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公司欠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法司法解释......

·谁来为背景音乐“买单”
      香港的娱乐业很发达,有着一大批多产的词曲作者,新歌新人层出不穷。许多内地歌迷耳熟能详的流行歌曲都是由香港音乐人创作演唱并传入内地的。与其发达的娱乐业相适应,香港有着一套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音乐版权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保护。让我们来看一看香......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经济补偿金要纳税的法律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

 律师团队
南京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律师
  • 南京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律师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 南京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律师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 南京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律师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 南京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律师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