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公司法 > 运营管理>>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因此以人格混同的外在表现为划分标准,公司人格混同可以分为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和业务混同三种。通常情况下,...

  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 因此以人格混同的外在表现为划分标准,公司人格混同可以分为财产混同,组织机构混同和业务混同三种。
  通常情况下,财产混同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营业场所,主要设备与股东的营业场所或居所完全同一,公司与股东使用同一办公设施;公司与股东资本或其他财产混合,公司资本或财产移转为非公司使用;公司帐薄与股东帐薄不分或合一;股东的盈亏与公司的盈亏互为混杂,而股东之费用和公司之费用亦互为摊销等等。
  2、财产混同也可能是利益的一体化,即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盈利可以随意转化为公司成员的个人财产,或者转化为另一个公司的财产,而公司的负债则为公司的债务。这种情况已表明公司并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
  3、公司的帐目是否清楚是衡量财产是否混同的一个参考要素。公司帐目是一个公司经营活动全部过程及盈余的客观记载。同时,备有清楚、完整的帐目及各种表册,也是股东在主观意识上将自己与公司视为不同主体的客观证明。 公司无记录或者记录不实,公司没有独立的帐簿,会使公司的盈亏状况难以得到真实地反映, 对社会的危害显而易见。至于公司的帐目混乱是否必然构成公司人格否认,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帐目混乱并未导致公司的财产与公司成员和其他公司财产的混同,则不能据此认定应“揭开公司的面纱”。
  组织机构的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集团中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即通常所说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人公司中不召开董事会,公司在人事任免、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决策上不履行必要程序或无必要记录;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保持必要的公司记录等。
  业务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经营业务、经营行为、交易方式、价格确定等持续混同。业务混同主要表现在:
  1、公司与股东或不同公司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交易行为不单独进行,而是受同一控制股东或同一董事会指挥、支配、组织。同一控制股东又称为单个股东的支配,是指个别股东控制有公司半数以上股份甚至绝大部分股份,使公司被单个控制股东所左右,公司成为被股东利用的一个工具。这时,股东凭此特权不按法定方式运作公司,任意干预公司的具体活动,将自己的意志说成是公司的意志,使公司失却了经营自主权和独立人格。
  2、公司集团内部实施大量的交易活动,其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都以母公司或公司集团的整体利益的需要为准,根本无独立、自由竞争可言,资金也因此在公司之间任意流动。
  3、公司对业务活动无真实记录或连续记录等。以上种种足以使公司与股东之间或母子公司、姐妹公司之间在外观上的独立性几乎丧失。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邻居家的大树威胁到了自家的房屋,调节多次无果,我该怎么起诉。
·二手房过户,律师你好:请问
·分娩前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家人被骗网上炒股,
·以房以抚养费,可以吗?,我*人被判刑了
·请问叶律师,我是在2011年4月25号相城区法院开庭的我胜诉
·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已经很多人在法院起诉了,法院已经判开发商
·喂在吗我今天跟人打架了,那个人先说,脏话,我正准备上去理论被人拦住,那个人把我打的脸部鼓包,头鼓包,
·我母亲86岁,乡镇府安排小面包车叫她去打新冠疫苗,送回家时,
·急需解惑!!!,如果有条件做亲子鉴定
·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律师你好,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按正常流程辞职用人单位不批一直拖怎么办
·欠条的有效期最长时间,一起给厂家送货我的合作伙伴把货款私自结出来后来被我知道他给
·我老婆是越南的,五月16号带孩子跟别人跑了,我报警了,警察从
·租单位宿舍住算不算个税的租房?在户籍地自己交社保,在外地工作发工资不扣社保个税怎样扣社保?

■ 相关内容
·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


·公司章程的生效和失效
      一、公司章程的生效  由于各国和地区的公司体制(主要是指设立体制)不尽相同,因此各国关于公司章程生效时间的规定并没有统一的模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章程自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签字时生效;另一种观点认为,章程自公司成立时生效。就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


·企业股东僵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很少出现股东僵局,因为其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股东僵局一般出现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中。公司的运行是通过其权力机构与管理机构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通过股东会,公司不仅是资合的产......


·股东出资证明书应载明的主要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


·故意伤害罪的指控证据标准
      刑事诉讼控方证据标准,是从控方指控犯罪的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具体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控方的检察机关据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并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所应具备的最低证据要素与证据准则。这一证据标准应当具有......

·75周岁以上老人犯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劳动者自愿签署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声明或协议是否有效?
      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别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故,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免除该义务,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协议放弃缴纳社会保......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部队兵员管理......

·民间借贷中现金交付,无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对于原告(出借人)主张的大额现金借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如原告(出借......

·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

·怎样才算自首?为什么有的人自首了却没有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规定:犯了罪以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呼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自首呢? 一般来说,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犯罪人自动投案。指犯罪事实或......

·购买学区房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案例:乙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孩子入学时发现教育部门对学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小孩无法进入该小学就读,故想退房。律师解答: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学区发生变化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

·已经划扣到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被执......

 律师团队
南京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律师
  • 南京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律师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 南京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律师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 南京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律师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 南京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律师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