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刑事 > 刑事概念>>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给他人的某种权利或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同属于正当行为。但是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总体而言,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给他人的某种权利或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同属于正当行为。但是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总体而言,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的则是两个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具体而言,两者既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又有相当的差异。          两者的相同点在于:          第一,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行。          第二,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第三,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均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两者的不同点在于:          第一,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则是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三,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也可以是(甚至大多数情况下)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的原因等等。          第四,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的实行,只要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不论防卫人是否有条件采取逃跑、报警、劝阻等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不要求迫不得已;紧急避险则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实施。       第五,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过于悬殊即可,因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情老板触犯法侓了吗
·老婆被人骗了。想找个律师来处理这件事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手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可以起诉还款吗
·郑律师你好,工伤八级,九个月了老板不管我该怎么做?
·罚款,我在下公交车时不小心吐了个口香糖被在路边设有监视台的城管逮到罚50元
·疫情期间潜江市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家人如何给他们生活费?
·可以起诉骗婚吗?,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3个月,分居已
·律师您好?我女儿13岁被别人强*了对方又没有赔偿,法院判决书
·我是一名被劳务派遣公司的临时工,当时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未满工期辞了职我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我于2011年4月25日注册结婚  婚前家庭房
·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员工的合同并不需要给予经济补
·民事纠纷,放火
·我借了网贷,逾期了挺长时间,但是他们为什么不终止合同,而是继续利息滚利息,而且他们还爆了通讯录,现在
·我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已经撤销了,为什么网上还不能订机票啊,请问这是什么原
·A:的是借款方面的问题。一朋友借了4万,了,一直忽悠请问我要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讨还
·老板欠工钱不给给打了欠条也说没钱

■ 相关内容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单位自首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刑法》分则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绝大部分是规定采取双罚制,即不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罚犯罪的单......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


·什么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中的公证作用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证介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已成必然,实践中,公证已充分融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着其特有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被拆迁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为政府攻克拆迁难点提供法律保障,其职能是任何机构、组织所不能替代的。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关在......

·车险骗赔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进行骗赔的主要是修理厂和代理人。保险客户车辆出险以后,将保险索赔交给代理人或修理厂,极有可能会造成不法分子骗赔。出险之后将保险索赔交给代理人或修理厂是造成目前市场骗赔案频出的主要原因。汽车经销商和代理人利用为人们办理保险业务之便进行骗赔并从中获利的案件频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所谓武......

·夫妻一方婚内向异性大额转款,离婚后另一方可主张全额返还给自己吗?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向婚外异性赠与大额钱款的行为显然不是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该行为明显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也违反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故该赠与行为无效。现......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

·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诉讼期间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在民事案件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案件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

·买卖合同之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团队
南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律师
  • 南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律师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 南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律师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 南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律师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 南京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律师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