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分则 > 借款合同>>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债权人对自己提...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1、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不知情下买到了偷来东西会怎么处罚
·欠别人工程材料款,被起诉了,没收到传票、完全不知情,结果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
·我想找个律师帮我打官司,在网上看的你,能不能回个电话?我咨询
·村里打架造成邻居耳朵四分之一残缺,构成轻伤了吗?san
·咨詢一下,取保候審后怎麼辦
·在香港苹果官方直营店买到假货
·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家是搬迁户,房子?2盖的,04妈妈去世了?9后妈进门,不让我在家住,爸爸没办
·办理银行贷记卡,信用卡不通过本人签字也可以办理吗
·想离婚,男方不同意
·想咨询一个问题,在厂里上班,我老婆把别人打了,昨天检查费后后
·我该怎么班?,两三个月前我跟相识于世纪佳缘婚恋网站
·分房票,你好我有120平平房想分成两个房照怎么分
·男方没工作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怎么男方应不应该给抚养费
·有人欠我三万多块钱,以经五六年了,欠条也不给换,如果起诉他能
·关于房屋配套设施延误交付的违约金索赔问题

■ 相关内容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首先,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


·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的举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借贷关系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7号)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


·借款利息达到超过LPR四倍,约定的律师费等能否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对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也即该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


·承诺入职后反悔要承担什么责任
      求职者承诺入职后又拒绝按期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既构成对本约合同的缔约过失,又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案由。用人单位以违反预约合同为由要求求职者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劳动争议范畴,应当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范予以调整。关......

·部门印章对外的表见代理效力
      首先,表见代理即属广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又称表示代理,是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具有代理关系的表面要件,这些表面要件足以使得无过错的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法律之所以承认表见代理,是因为表见代理具有维护善意第三......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三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

·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

·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nb......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

·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认定
      1.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等六方面的因素。2.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有财务记载是否定公司人格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股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至五十六条,对执行股权作了明确规定。股权是股东因其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单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享有财产权益,具有转让时的权利。执行股权与股权......

·民事裁定书(对债权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3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

 律师团队
南京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律师
  • 南京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律师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 南京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律师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 南京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律师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 南京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律师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