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 劳动人事 > 劳动合同>>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为了满足行业中对某类职业资格证的要求,一些企业会寻找一些资格证注册到公司,而资格证持有人大多不用直接到公司上班,通常公司会支付这些资格证持有人一定的费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

  为了满足行业中对某类职业资格证的要求,一些企业会寻找一些资格证注册到公司,而资格证持有人大多不用直接到公司上班,通常公司会支付这些资格证持有人一定的费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 第18条规定,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挂靠证件就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时也帮助企业达到一些资质升级的目的。但是有的时候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说挂靠单位要求缴纳社保的,这样就存在劳动关系了,并且这类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是否有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事发地*
<<手机号*

■ 法律问答
·供电公司对本户由原电线路安装电线,受某人阻扰不能安装
·三轮摩托车能不能载人?几人算是超载?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给买的房产,房产登记的是男方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
·急!,您好,您好,我与三一重工集团签领了俩份协议,一
·买二手车协议效力问题,我想买二手车
·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房屋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不给加工费,你好,你好,可以依法诉讼了,既然根据样品生产,
·7月5日18。11时在平南县大新镇大平村上垌路口,发生出现一
·我在娘家的口粮地,我想要回来,能不能san
·交通事故交强保赔偿问题,你好!!!对方司机全责将我方人员撞伤
·两个孩子在全托玩闹,导致我家孩子骨折,治疗完以后,手臂无法恢复到正常状态,无法伸直,住院医疗费用,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如果被抓入看守所,那
·离婚,男方背叛我和我一个远房嫂子有着见不得人关系所以我想离婚
·常熟买的电瓶车牌照可以到镇江用吗
·如果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没有写抚养费的问题,现在协议中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不给,还
·租赁单位押金不退还

■ 相关内容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  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与单位还是劳动关系吗
      《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认为:”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劳......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不能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经背书取得票据不必然享有票据权利
      1、贴现银行未获得背书,未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规定,它不是票据权利人,也不是“实际权利人”,法律上也根本没有“实际权利人”这个称谓和概念。又因为其他人已经合法地得到了票据及其所记载的票据权利,使得客观上申请人无法再返还给贴现银行。所以,票据及其所记载的票......

·赠与合同的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可以任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指:一、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依赠与人的意思任意撤销,如果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配偶居住权益问题
      一般情况下,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必须在该处有常住户口才可以继续承租,但是,考虑到公房的特殊属性,承租人的配偶已经长期稳定的居住在该房屋中,其因婚姻关系而享有的居住权益不能因为配偶去世而被轻易剥夺。这样的考虑不仅彰显了法律所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也......

·劳动合同变更纠纷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

·受胁迫的婚姻类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以予以借鉴。  (一)我国司法解释中关于诈骗罪犯罪情节的认定  1.关于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司法解释中关于......

·外资并购的形式
      《并购规定》允许外商对中国境内的并购交易可通过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来完成。一般而言,外国投资者需综合考虑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政府许可、交易时间和交易结构对税赋的影响等在内的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可行的收购方案。(一)股权收购在股权收购交易中,一般而言外......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

 律师团队
南京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律师
  • 南京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律师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 南京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律师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 南京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律师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 南京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律师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挂靠是否产生劳动关系?
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