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裁减多少人员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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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裁减多少人员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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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不管裁减人员的数量是多少,都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而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裁剪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则徐提前三十...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不管裁减人员的数量是多少,都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而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裁剪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则徐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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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问答
·财产问题,我结婚后经营起了一家服装店
·欠薪不付怎么办
·蔡律师你好,我是原武进粮机厂的姚国钧,现有债权事务要咨询一下
·你好可以加个微信,质询一下离婚案例吗?
·上户口,我和我老婆不是一个地方的
·妻子起诉离婚,因为在外地,开庭那天回不来,这样会触犯法律吗?
·我可以要回加班费吗。,我姐姐在厂里上班
·容留他人吸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依什么处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
·按揭车逾期,车子被担保公司开走了,要求支付违约金合理/span>
·被骗了,我在网上看到一家卖车的后来分两次打了一万多没见到车他让我在打三外意外保证
·要求邦写诉讼书,不知要多少钱?
·打工时摔死属于哪种连带责任
·在厂里出工伤厂里面没有买社保他也不报工伤,还有工资只发低薪我
·阜阳交通事故拘留所在什么地方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调解对方不签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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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所以,过去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法定形式,也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实践中经常有用工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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