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

摘要: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 法律问答
·索要土地是否合理,协议离婚可双方协商处理
·解难 ,您好,您好,我的爸妈在1999离婚的。这个事情
·欠钱久拖借口不还
·房东就要收回门市是否违约?
·南京首例网上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选举权,我被选为村长候选人
·大四学生出来工作,可以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我能解除上一轮的合同吗,我今天得标可是上一轮的的经营者跟人签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
·公司重组,我公司是上市公司
·房产拆迁
·非农业转农业,我是农业户口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 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双方都有什...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Q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诉讼期间可否申请...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在民事案件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案件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
      因为变更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为维护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如果跟对方协商、调解甚至投诉等都不能解决,并且争议较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证据材料。  实际中,劳动......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

 南京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
  • 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
  • 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
  • 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南京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律师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
法律咨询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法律答疑
最新内容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