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法律顾问
南京法院
南京仲裁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联系我们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大
中
小
]
摘要: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事发地
*
<<手机号
*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问答
·
索要土地是否合理,协议离婚可双方协商处理
·
解难 ,您好,您好,我的爸妈在1999离婚的。这个事情
·
欠钱久拖借口不还
·
房东就要收回门市是否违约?
·
南京首例网上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
选举权,我被选为村长候选人
·
大四学生出来工作,可以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
我能解除上一轮的合同吗,我今天得标可是上一轮的的经营者跟人签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
·
公司重组,我公司是上市公司
·
房产拆迁
·
非农业转农业,我是农业户口
·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 相关内容
·
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
·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
·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
南京律师团队
南京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律师
南京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律师
南京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律师
南京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律师
法律咨询
推荐内容
·
用人单位以提供了避暑的冷饮,是否可以拒绝支付高温费?
·
公司的股东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
债的要素
·
拆迁补偿中的“重置价”
·
银行承兑协议
·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
委托合同的终止
·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最新内容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