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法律顾问
南京法院
南京仲裁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联系我们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关于管辖转移
关于管辖转移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大
中
小
]
摘要: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发地
*
<<手机号
*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问答
·
索要土地是否合理,协议离婚可双方协商处理
·
解难 ,您好,您好,我的爸妈在1999离婚的。这个事情
·
欠钱久拖借口不还
·
房东就要收回门市是否违约?
·
南京首例网上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
选举权,我被选为村长候选人
·
大四学生出来工作,可以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
我能解除上一轮的合同吗,我今天得标可是上一轮的的经营者跟人签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
·
公司重组,我公司是上市公司
·
房产拆迁
·
非农业转农业,我是农业户口
·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 相关内容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
·
涉外合同法院管辖确定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
·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南京律师团队
南京关于管辖转移律师
南京关于管辖转移律师
南京关于管辖转移律师
南京关于管辖转移律师
法律咨询
推荐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破坏监管秩序罪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什么是珍贵动物?
·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
竞业限制如何补偿?
·
无效合同的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
民事判决书(撤销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用)
·
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如何界定?
最新内容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