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法律顾问
南京法院
南京仲裁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联系我们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首页
>>死刑的适用范围
死刑的适用范围
www.nj64.com 南京律师网 [
大
中
小
]
摘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事发地
*
<<手机号
*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法律问答
·
索要土地是否合理,协议离婚可双方协商处理
·
解难 ,您好,您好,我的爸妈在1999离婚的。这个事情
·
欠钱久拖借口不还
·
房东就要收回门市是否违约?
·
南京首例网上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
选举权,我被选为村长候选人
·
大四学生出来工作,可以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
我能解除上一轮的合同吗,我今天得标可是上一轮的的经营者跟人签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
·
公司重组,我公司是上市公司
·
房产拆迁
·
非农业转农业,我是农业户口
·
租房押金,你好律师我因家中有事
■ 相关内容
·
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
·
死刑犯是不是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命...
对于这种提法,显然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否则,有些人要说我对法律不敬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一......
·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18周岁指按罪犯的实际出生年月日核对,以18周岁生日当天24:00以后为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不管其怀孕是否违......
南京律师团队
南京死刑的适用范围律师
南京死刑的适用范围律师
南京死刑的适用范围律师
南京死刑的适用范围律师
法律咨询
推荐内容
·
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
医疗纠纷中如何封存病历?
·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五个区别
·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
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
财产保全裁定案外人提起异议的审查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
强迫卖血罪
·
定金的作用
最新内容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