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防疫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前往疫情防控措施尚未解除的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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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和抗疫需求无关或不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必需的出差,劳动者有权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鉴此,针对可...
和抗疫需求无关或不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必需的出差,劳动者有权拒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鉴此,针对可能危害劳动者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应先行对可行性及必要性予以充分评估,并切实考虑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及劳动环境,同时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以了解劳动者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