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导航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
详细地址:北二环路与潘集路交叉口南米路西
联系电话: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走进社区
“现在开庭!”,月日上午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别具一格的法庭庭审在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金池社区举行。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在此就一起离婚纠纷案进行巡回审理,用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权威南京律师网
  为做好此次庭审活动,杏花法庭庭长朱江及案件承办法官许欣竹多次与街道负责同志沟通协商,针对社区实际,精心筛选案例,反复研究开庭事项,在开庭审理前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程序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旁听区域内,街道社区的社区党员干部及居民群众等余人聚精会神地现场观摩庭审实况。庭审结束后,街道社区的妇女干部还主动介入调解,纷纷劝解当事人和好,她们话语质朴、言辞恳切,犹如这三月的阳光温暖着当事人的心。
  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巡回审判活动也是庐阳区法院响应合肥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保稳定、促调整、解难题、补短板”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的首场活动。近期,庐阳法院将把主题实践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出多项举措,不断提升法院干警服务发展大局、公正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
南京律师网

合肥律师联系电话:
17798297475(姜律师) 13986213581(顾律师) 
>>我要在线咨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杏花法庭怎么走?
位置导航:>>>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相关机构:
·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合肥市第二看守所(梅冲湖看守所)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城世纪城梅冲湖路与阜阳北路交叉口往东4公里 乘车路线:梅冲湖路与颖州路交叉口往东100米 联系电话:0551-6...


·肥东县拘留所
  肥东县拘留所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长江东路与团结路交口附近100米 联系电话:0551-67716368 邮政编码: 肥东县拘留所 合肥公安机关持...


·肥东县公安局
  肥东县公安局 详细地址: 合肥市肥东县撮镇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下属派出所:肥东县撮镇派出所 电话:、肥东县公安局撮镇派出所 电话:、肥东县阚集机场派出所 电...


·巢湖市公安局
  巢湖市公安局 详细地址: 巢湖中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下属派出所:城北派出所 、槐林派出所、卧牛派出所 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


·庐江县人民法院缺口法庭
  庐江县人民法院缺口法庭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X龙桥镇人民政府西南 联系电话: 庐江县人民法院唐春元:扎根基层的平民法官   无豪言壮志,也无惊人业绩,凭着对审...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假日·清华园天山路西 联系电话: 合肥滨湖法庭热忱服务新城建设 调解工作广受好评 “你们不要着...


相关知识:
  损害名誉权可以报警吗?一、损害名誉权可以报警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
  一、较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吗?在以下交通事故中药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
  2000块钱的欠款,不还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由此可见,即使是2000元钱的.
  按照最新的道路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构成醉驾的,会被交警吊销驾驶证。在交通违章处理措施中,吊销驾驶证算是比较严厉的一种。驾驶人要想重新开车的话,必须要到驾校报名,重新参加考试拿到驾驶证。那么,醉驾三年能办驾驶证吗?下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告诉您。一、醉驾三年能办驾驶证吗?醉酒.
  网络诈骗罪冒用身份怎么处罚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行为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信息不被泄露,以防被抓,通常会选择冒用别人身份的这一现象,当然这也是由于我们的隐私泄露或者身份证丢失的原因造成的。很多人对于网络诈骗分子的实际诈骗人以及身份证所有者的处罚规定不明确。那么,如果网络诈骗罪冒用身份怎.



上一篇: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下一篇: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事发地在哪里?便于分析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评标专家受贿案处罚标准是什么?
·被继承人清偿纠纷的管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轻微骨裂多少天可以鉴定工伤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基础性绩效工资能不能扣?
·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国家赔偿金要交税吗,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
·进口押汇的法律纠纷处理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会怎么样?


相关法律问答:
·我是工伤需要赔偿那部分资金
·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
·房改房产权纠纷
·杜译法庭微信号多少我要加入1
·工地上,拖欠工资,能帮我们要回吗?
·同居关系破裂‚寻求帮助‚谢谢
·请问一下工伤没钱给怎么
·能要回吗?,请问:我今年在某驾校学车
·咨询一下,我从黄岛三所出来的,发到德州监狱,出去以后我看守所
·婚前父母给我的储算我个人 婚前财产吗?
·吸*有案底的可以保释吗?
·醉驾消*液用了含醇的和鉴定方法使用的GDLH/1073-20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