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和简介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广州.荔湾区
简     介: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龙溪大道

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公证处与荔湾区法院合作推进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荔湾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正式挂牌。荔湾公证处党支部曹永雄和名公证员出席挂牌仪式,与荔湾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公证处司法辅助事务协作框架协议》,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南京律师网

  荔湾区法院现面临“案多人少”问题日益严重,切实解决邮寄文书送达难、债权文书、调解协议需要公证对接等问题迫在眉睫,此次签署《司法辅助事务协作框架协议》可以充分整合法院与公证机构的资源优势,实现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升司法服务的地位,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双方都希望能够从司法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方面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建立双方相互学习、信息互通、对接合作等机制,以促进双方合作取得满意成效!挂牌当日荔湾公证处就接受了荔湾区法院单委托公证处调查函,为今后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开展打开了一个良好的局面。

  荔湾公证处进驻荔湾区法院提供新型司法辅助工作正是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举措,能充分发挥公证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重要职能,有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有利于促进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位置导航:>>>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相关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 乘车路线:公交:搭乘路、路、路、路、路、广路、广夜路、夜路、夜路至南洲路罗马家园东门公交车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村康杜岭 乘车路线:搭乘路、路、路、路至广成路站公交车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新闻报道...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 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下属派出所:广州市黄埔区穗东派出所 电话:、广州市黄埔区荔联派出所 电话:、广州港公安...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下属派出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派出所 电话:、广州市南沙区虎门边防派出所 电话:、...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吕田法庭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吕田法庭 详细地址:政通街吕田镇人民政府北米 联系电话: 召开立案庭党支部扩大会议 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李祖强副组织立案庭党支部召开支部...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 联系电话: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花都是广州北大门,是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咽喉”,太平天...


相关知识:
  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监护人是谁一、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监护人是谁?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情况下监护人依然是母亲,父母通常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母亲改嫁也有监护孩子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包括什么车?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
  道路交通肇事伤残评定会影响受害者能获得的赔偿金吗?道路交通肇事伤残评定会影响受害者能获得的赔偿金,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有一定原则的,其中包括三大点原则,即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维持原交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
  恶意串通第三人撤销权的效力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效力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生态城法庭
下一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知识:
·事实婚姻定义是怎么样的?
·寻乌龙庭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司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物业公司收费超标如何索赔?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拘役与管制有哪些不同
·一般抚养费是多少,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工伤八级怎样赔偿?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自诉案件的受理及审查
·合同诈骗的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


相关法律问答:
·去海丰看守所送东西需要预约吗,海丰县看守所
·起诉离婚,离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交通事后的一些情况,凌晨
·灯塔市看守所怎么送换洗衣服进去呢?
·在厂上班高血压厂里能负责
·老板不结工资,我前一个月跟老板提出辞职
·有人欠债不还,想诉讼
·村民想拿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应该怎样做?
·我车上的人受伤了 我有义务赔偿吗
·周末上班工资怎么算?因为是周末,是按平时饿三倍还是按周末的三倍呢?
·请问公司这样做属于合理嘛?
·我口头说不干了公司就把我合同解了


推荐律师
广州律师
陈芝廉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州律师
张逸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微信咨询
专项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