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合同法  知识产权  公司法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  拆迁  劳动  医疗  交通  金融保险  行政诉讼  海事海商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和简介


名     称: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地     址:内蒙古.乌海.乌达区
简     介: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地址:乌达区北环路

电话:



简介: 乌达区人民法院建于年,内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下设司法警察大队,一个派出法庭(三道坎人民法庭),共个机构,人员共计人(其中员额法官人),年均结案余件。

    年底建成的集审判、办公、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审判综合大楼,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分为审判区、工作区,共有大、中、小审判法庭个南京律师网。办公楼内设立了接待室、案件调解室和当事人会见室,每日都有院领导负责接待,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解决信访问题,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便民和人文关怀。含台微机的局域网、大屏幕显示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微机速录系统的使用,实现了法院办公的现代化和自动化。北侧三层附属楼是集餐厅、宿舍、文体活动场所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为干警就餐、住宿、文体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缓解了法官的审判压力。

   近年来,乌达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践行能动司法,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相继荣立“集体一等功”次,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位置导航:>>>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相关机构:
·乌海市看守所
  乌海市看守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邮政编码:...


·乌海市海勃湾区看守所
  乌海市海勃湾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 邮政编码: 普法宣讲走入看守所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的三名检察官来到乌海市看守所,通过发放...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简介: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年月,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管辖人口万人,地域面积 平方公里,下辖乌达区、海勃湾区、海南...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地址:乌达区北环路 电话: 简介: 乌达区人民法院建于年,内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


相关知识:
  购物签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多少?(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
  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一直都三缄其口,对公安机关所指控的一些犯罪行为坚决的不承认,当然不排除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错误,冤枉当事人的这种可能性。但公安机关也不会说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随便抓人的,所以大多数的时候只是当事人主观上拒不认罪。那么,在我国关于拒不认.
  关于辞退试用员工的工资何时发放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虐待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



上一篇: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下一篇: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二手房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合理吗
·“善意”的证明责任分配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
·一、老人遗产儿女分配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怎样确定视听资料证据效力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干船的,今年七月份和石岛中介签的合同上船打鱼,被中
·2016新疆53岁女士可以五七工提前退休吗?
·劳动法婚假,我是晚婚,我是晚婚,婚假具体天数是多少?在进公司之
·你好,我*博欠了xx两万元还不上了,会上征信san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爸出全资给他大包了个出租车写的他的名字他
·强*,强*情节显著轻微,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以什么
·咨询开设*场罪的处理,目前人在看守所
·一过去了,包钢金老板还不给钱,打一次电话说等几天,开发商已经给他楼了该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没有分割清楚矛盾不断该怎样解决
·在镇上买了私人老板建的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每个月出勤为多少天?我们厂里出勤是24天是否符合劳动法?
·微信刷单被骗钱了该怎么办?


推荐律师

丁换生 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13848186309

安建国 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13604712207

高文通 律师
内蒙古·包头
13904723407

王建友 律师
内蒙古·通辽
15004908773

张作信 律师
内蒙古·赤峰
13947650012
微信咨询
专项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