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淄博市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山东省.淄博.淄川区
简 介:
淄博市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电 话0533-5286787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的行为能否认定立功,意见分歧较大。例如,周某某实施犯罪后投案自首,并主动要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同村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周某某以商量事情为由,将张某诱至公.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
1、如果出轨被认定为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2、如果是单单出轨搞婚外情而没有出现与他人同居甚至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一般对于.
中国人的传统观点就是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买房,而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不少,当然男方在结婚之前买房的有可能是全款购房也有可能是按揭贷款购房,当然此时一般都是登记在自己名下。那日后夫妻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
上一篇: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下一篇: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
·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
·我国交警部门在办理醉驾案件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嫌疑
·职务侵占罪从犯如何认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怎么补办?
·员工的加班时间有限制吗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怎样量刑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罪能不能判缓刑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上诉案件用)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判离婚?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相关法律问答:
·我在邯郸报的名,考过了科一,能不能转外地考啊
·我租的房子租期没到现在房东强制要我们搬走我该怎么办?
·我儿子还是未成人?他拿我的手机打游戏,再发被借了1000多。这个钱能不能退回来
·告房子占地问题,请求解答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结局会是什么样?,律师您好:以下是我小姨死整理的资料
·我怎么才能知道 他上诉成功没?
·我买二手被骗怎么办?,律师:您好!我这个月13号
·我们在新郑市梨河乡化工厂干厂房,厂方已付给承包商了,承包商也付给了分包商,现在给
·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需要到工作地点的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关于母亲赡养问题 家中安装了智能看护设备,方便与母亲沟通交
·即使缺席出庭,被起诉人还是有答辩权吗
地 址:山东省.淄博.淄川区
简 介:
淄博市淄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电 话0533-5286787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的行为能否认定立功,意见分歧较大。例如,周某某实施犯罪后投案自首,并主动要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同村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周某某以商量事情为由,将张某诱至公.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
1、如果出轨被认定为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2、如果是单单出轨搞婚外情而没有出现与他人同居甚至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一般对于.
中国人的传统观点就是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买房,而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不少,当然男方在结婚之前买房的有可能是全款购房也有可能是按揭贷款购房,当然此时一般都是登记在自己名下。那日后夫妻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怎么判呢?请一起在下文.
上一篇: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下一篇: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相关法律知识:
·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
·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
·我国交警部门在办理醉驾案件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嫌疑
·职务侵占罪从犯如何认定?
·债权人的撤销权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怎么补办?
·员工的加班时间有限制吗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怎样量刑
·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罪能不能判缓刑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上诉案件用)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标准是什么?
·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判离婚?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相关法律问答:
·我在邯郸报的名,考过了科一,能不能转外地考啊
·我租的房子租期没到现在房东强制要我们搬走我该怎么办?
·我儿子还是未成人?他拿我的手机打游戏,再发被借了1000多。这个钱能不能退回来
·告房子占地问题,请求解答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结局会是什么样?,律师您好:以下是我小姨死整理的资料
·我怎么才能知道 他上诉成功没?
·我买二手被骗怎么办?,律师:您好!我这个月13号
·我们在新郑市梨河乡化工厂干厂房,厂方已付给承包商了,承包商也付给了分包商,现在给
·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需要到工作地点的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关于母亲赡养问题 家中安装了智能看护设备,方便与母亲沟通交
·即使缺席出庭,被起诉人还是有答辩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