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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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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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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商事法律事务的研究..[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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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来自:南京离婚律师网 点击:128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只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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