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张丽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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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
来自:南京离婚律师网 点击:135 |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在下面状况下,必须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南京离婚家庭律师,咨询热线:025-86309110,(总机),南京律师团队-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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