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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丽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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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手续 |
来自:南京离婚律师网 点击:44 |
首先,双方需要就婚前个人财产的草拟好书面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3)婚前财产的使用、处分、维修等的原则。
其次,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护照等可以证明个人身份的即可。已婚的夫妻需要带上结婚证。(2)财产协议中所列的有关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的应该带上房屋所有权证书、银行卡原件等。
最后,到公证处办理。(1)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2)缴费;(3)申请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然后对当事人进行提问,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人员做好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双方当事人在公证人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上名字和时间。之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凭着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即可。 ※南京离婚家庭律师,咨询热线:025-86309110,(总机),南京律师团队-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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