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张丽律师 法学学士

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025)86-309-110
单位总机:(025)84-110-110
执业机构: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律师简介: 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商事法律事务的研究..[更多>>]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服务范围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代写相关法律文书
  • 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 代理离婚诉前调解、监管共同财产分割
  • 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 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 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 代理遗产继承诉讼
  • 代理重婚、虐待与遗弃等刑事诉讼
  • 代理生效判决书的强制执行等法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来自:南京离婚律师网 点击:145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南京离婚家庭律师,咨询热线:025-86309110,(总机),南京律师团队-专业法律服务!

·上篇文章离婚起诉书范文(样本)
·下篇文章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版权所有:南京离婚律师网 http://Lh.nj64.com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20层
电话:025-86309110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