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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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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事实收养能否办理公证?
 ·收养法施行前已经形成下列关系应予以承认
 ·收养的概念、法律效果及条件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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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收养案件时应该注意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时,对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案件,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


 ·事实收养能否办理公证?
        《收养法》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


 ·华侨收养子女在那种情况下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针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仅凭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还须结合双方之间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邻居、单位同事对收养关系是否公认等进行综合判断。南京律师解释,主要有按照...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


 ·什么人可以被收养?
        《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法施行前已经形成下列关系应予以承认
        1、对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办理了收养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2、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应予承认.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亲友/群众公...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收养子女需要配偶同意?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


 ·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


 ·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是年满30岁的身边无子女的健康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


 ·收养的概念、法律效果及条件
        一、收养的概念收养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收养的法律效果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1993年12月29日司发通(1993)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近来一些地方请示,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能否办理公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


 ·如何书写事实收养公证书
        格式一注:本格式用于事实收养公证收养公证书()××字第××号收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


 ·什么人可以被收养?
        《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法施行前已经形成下列关系应予以承认
        1、对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办理了收养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2、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应予承认.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亲友/群众公...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要相差多少年数?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关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第二条:“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收养案件时应该注意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时,对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案件,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

 ·如何书写事实收养公证书
        格式一注:本格式用于事实收养公证收养公证书()××字第××号收养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街×...

 ·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孩子死亡的,可以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针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仅凭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还须结合双方之间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邻居、单位同事对收养关系是否公认等进行综合判断。南京律师解释,主要有按照...

 ·收养子女需要配偶同意?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的概念、法律效果及条件
        一、收养的概念收养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收养的法律效果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

 ·事实收养能否办理公证?
        《收养法》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

 ·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是年满30岁的身边无子女的健康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1993年12月29日司发通(1993)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近来一些地方请示,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能否办理公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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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律咨询:

·请问如果当事人自己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工伤公司应该负责吗?
·我在网上骗了别人一500的qq号我是否构成犯罪
·这样的事能算工伤吗?,我哥在下班途中被摩托车墥了请问这和厂里有关系吗?这样的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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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子是停在那里的门洞然后对方是倒车撞到了我他报了保险
·欠1千块人家让还2万
·买房付了首付,没办房贷,现在房地产要退我钱,他有权退我钱吗,我们没签任何合同
·家中3口人,其中有一个是残疾人,我想问一下按照国家法律可以吃
·十一加班费,我在化工厂工作
·我不久前在某网贷平台注册了一个账号,但是并没有用过,随后我的几天时间,我该怎么维
·电动车把一老人碰到了,怎么办???
·孩子被他人打伤,对方被法院判决5年,但没有赔偿,怎么办?
·专家您好,我想在最近买的房子加周多孙女的姓名,可否?有什么特别规定,以及利弊如何,请教一下。谢
·工资被拖欠,因为是私人作坊,想问问有没有其他办法?
·泌阳,咨询离婚
·撞车后的问题,你好,你好,我的车是09年12月买的,前两周在
·什么时间可以探望亲人?
·老公有外遇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
·克东县人民法阮号是多少
·侵害商标纠纷没有提前告知而是直接收到12368的案件号
·原因是商品楼房,同一楼层共用的一个墙体,后者装修影响到前入住
·对于半挂车多少为超载?,请怎么问我的半挂车行车证是31吨路征是55、怎么交警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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