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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5-19 11:31:54 | 回复
我儿子是六年级学生,前几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不小心碰了一下同学,人家上医院检查说轻微的脑震荡,现在不停的向我们要钱,我就是想咨询一下我们和学校之间如何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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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4-5-21 19:44:50 | 回复 第一,六年级学生一般超过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的过错需要受害方举证。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四,这个轻微脑震荡的损害结果,以及与您儿子的碰一下的因果关系都有主张赔偿方举证 |
积分:13783 | 2016-9-13 16:14:01 | 回复 第一,六年级学生一般超过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学校的过错需要受害方举证。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四,这个轻微脑震荡的损害结果,以及与您儿子的碰一下的因果关系都有主张赔偿方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