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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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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1997年参加外企工作,2001年离职,养老保险中止,2007年到外地参加工作,开始重新缴纳养老保险,至今职工档案及原养老保险缴费本在本人手中留着,不知如何处理,请教,1、需要续交中间断档的费用吗?2、按照何种标准缴纳?3、如不续交的话,是否需要办理何种手续并在一起?万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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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26 | ![]() 需要续交的。 首先说明,及时不补缴间断的保险,新单位也应该给你上保险。其次,如需补缴,你这种情况只可以以个人名义补缴,补缴方式有两种,一是让人才中心代办,但估计会要求你补齐存档费用。二是你自己去社保中心缴纳,需带以下材料,养老保险手册,存档凭证,就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需要说明的是,你要以个人名义补缴,前提是你的企业暂时没有为你缴纳保险,简单的说就是要不你补齐再进单位,要不就先不补,以后等从单位走了再补。区别就是以后补缴肯定比现在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