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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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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9-6 8:51:35 | 回复
我弟弟在2005离的婚。当时孩子才1岁半。协议写的是孩子随男方生活。女方每个月给300块钱生活费。(包括1000以下的医疗费)学费凭票由她付一半。现在孩子子都7岁了。上一年级了。而且从小到大身体就不好。现在的生活水平也都上涨了一半。学费能开票的就只有几十块钱。杂费就太多了一会又交这个一会儿又交那个。给她说吧她说这个又不该她出那个又不该出。每次都因为这些讨很多麻烦。当初说好的一半那么学校里的费用就都应该是一人一半。现在我不想这么麻烦了。我想每个月让她付抚养费就可以了。学费那些就包括在里面。想请问一下她每个月要付多少合理。在孩子子都7岁了。上一年级了。而且从小到大身体就不好。现在的生活水平也都上涨了一半。她有固定工作。每个月工资是2000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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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4-9-6 19:32:38 | 回复 这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来自手机)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 一般在第二次起诉时会判决离婚的
投资项目如无明确约定,可以分的。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加上你的名字,则房产属于你的丈夫,离婚时你的丈夫需要就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份的一半补偿给你 · 如果您的孩子不到2岁,您很容易获得抚养权。超过的话,因为您的经济情况还可以,而且法律也比较支持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所以您争取抚养权概率还是较大的 ·需要看你再婚的对象是否有小孩在他的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