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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9-4 21:07:20 | 回复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抽空看我的这邮件。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9月份通过中介买了套二手商品房,南沙区,首期款在办了房产变更名后付了30%。剩下的70%通过中介找的按揭公司在广发银贷款。便到目前贷款还没下来,(这里说明一下,我的资料和资格都没问题,所有手椟证件齐全,就是银行方面审批手续太慢,)旧业主这两天打电话来说,再拿不到钱就过来退楼,不行就把我告上法庭。我买这套房所有的税费都花了差不多5万元,首期也付了20几万。全部是我承担的。旧业主没出一分。请问真的上法庭我要负什么责任。(我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有关付款方式是这样说的:首期款在买卖双方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递件手续并取得房地产交易中心收缴证件收据时支付,余款于交易过户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银行账号,交易手续需在11年11月10日前完成。以付清双方交易税费为准。如因房管局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顺延。这是原文)请问这个中介和按揭公司有责任吗?我应该怎么做才稳当,盼回复!如果可以麻烦回复到我的邮箱,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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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 2014-9-5 0:15:53 | 回复 这是银行的问题,你并未违约。所以旧房主无权要求你退楼。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由债权人举证借款用于夫妻家庭生活 ·欠款数额大,如不还,只能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千万要注意不要过了诉讼时效。(来自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