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我要咨询律师黄页南京法院劳动仲裁诉讼指南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婚姻房产  交通医疗  劳动赔偿  股权  投资融资  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  海商海事  刑事辩护
论坛首页 > 帖子
回复:1 浏览:35
发表帖子 回复主题
关于抚养孩子问题,哺乳期内
网友
头衔:
积分:3951
楼主 2017-4-18 19:56:15 | 回复
哺乳期内,正常是判给母亲。如判给男方,是男方给付给你的,你不用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按给付抚养费一方月收入门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支付。
免费咨询,律师在线解答
 
积分:3777
2017-4-22 22:30:30 | 回复
到所面谈
欢迎使用南京法律咨询...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现在全面二孩政策了
·身边已经有小孩在抚养了,在生的话会定为超生,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
推荐内容
·贩卖私烟被抓捕,本案量刑最终根据认罪态度...
·只有欠条 可以打官司吗,欠条属于书证...
·我们这样能办到结婚证吗?...
·卖车没过户,可能承担民事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想请求劳动仲裁...
·关于房产证过户的问题,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
·养老保险个人该交多少?,你好...
·交通事故能不能起诉他们?...

· 申请执行费用,请问一下申请执行费用是欠款...
· 交通事故,你好!事情是这样夜间我骑一辆刚...
· 交通意外的误工?一个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 同事的家属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十五万...
· 诉讼过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吗...
· 购买社保问题咨询,律师,律师,您好!一朋...
· 离婚,姐姐同姐?其实未结?10前开始共同...
· 未签订劳动合同想请求劳动仲裁...

法律知识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我来回答:关于抚养孩子问题,哺乳期内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看不清楚?请点击验证码刷新

南京法律咨询中心·南京律师
Copyright © 2000-2015 www.nj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南京律师QQ群:17567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