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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7-8-18 10:18:02 | 回复
你好,我2016年6月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选择了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房款上浮一个点。约定2016年12月房子封顶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到年底开发商方面没有联系我,直到今年7月通知我公积金办不了,要全部转成商贷,可是因用公积金上浮的一个点的房款,开发商却不肯返还,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全部转成商贷不要上浮的房款,还是继续等公积金政策改变,哪样不违反合同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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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4253 | 2017-8-18 20:41:38 | 回复 看合同约定,也需要看公积金办不起来的原因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按你住房的实有面积 ·你可以拿走属于你的人头费20万,房子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必要支付补偿,对方挂失银行卡取得了您打入的5000元构成不当得利,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相关款项。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房产证若有你母亲的名字,那么想要继续设定抵押肯定要你母亲的签字,你母亲已经去世,贷款肯定不能办理。你要申请继承你母亲的遗产的可以实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