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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4-1-22 19:14:33 | 回复
我丈夫让我提出离婚,,,应为感情不和,,我可不可以向他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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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432 | 2014-1-23 12:25:57 | 回复 不可以,离婚所要赔偿只限于一下几种情况: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积分:13783 | 2016-5-11 11:04:30 | 回复 离婚诉讼中一方有下列情况,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是长期家暴。三是吸毒赌博恶习且累教不改的。 |
德本律师 认证律师 025-84110110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判决后,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在半年后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 ·首先要确定你们是否离婚。第二房屋赠与并没有完成。女方有权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