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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营养四个月。首次手术一后需进行二次手术。现在已经定过残,在XX司法鉴定所,但尚未二次手术。问?、伤残赔偿和二次手术是否只能取一项?是否有国家规定?2、误工、护理、营养定的时间是否可以不认可?(受伤者认为时间与实际休息时间不符?、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赔,以上情况下可以赔偿到否?问题补充:首先谢谢众位律师的解答,我也查询了相关的文件。如果有的话,请南京的律师解答一下,南京这里法院是否认可两项都予以赔偿,还是只陪一项,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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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51 | ![]() 二次手术等实际发生后可以根据实际支付的费用进行索赔,三期是鉴定机构或者医院出的证明,不认可需要重新鉴定,精神损失费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 |
德本律师 ![]() ![]() ![]() 头衔:大法王 积分:110110 用户信息 给Ta留言 | ·交通事故,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