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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富二代”杀妻案开庭,交代杀妻过程。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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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3-11-4 17:43:21 | 回复

2013年11月4日下午2:30,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吉星鹏故意杀人一案。刑庭已经通知双方家属,届时双方家属将到庭旁听。

>>案件回顾

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血案,80后丈夫吉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风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留下了出生仅100多天的宝宝。[详细]

>>庭审前瞻

此前,吉某的精神鉴定结论显示:吉星鹏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媒体分析,此案关注的焦点为吉星鹏最终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及被害人父母争夺外孙女抚养权等问题。

公诉书: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吉星鹏提起公诉中称,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2013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某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是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

法庭上,吉星鹏讲述了杀妻过程。

  吉星鹏说,2012年4月24日晚上8点到4月25日早上,他喝了三场酒,直到4月25日早上7点才到家。回到家中,吉星鹏和妻子小祁发生争执。他打了小祁两耳光,随后用刀将其砍倒。

  庭审中,吉星鹏数次反诘公诉人。当公诉人问到,其行为“是否和以前一样?”吉星鹏反问公诉人,“什么叫和以前一样?我这天就打了她两个嘴巴。”之后,公诉人问吉星鹏用刀砍伤了小祁哪些地方?吉星鹏再次反诘公诉人:“起诉书上不是有吗?”当公诉人指出其供述与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不同时,吉星鹏又一次质问公诉人“怎么会不一样?我有10份口供!”

  虽然吉星鹏当庭表示“所有的事,我都认。”但是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吉星鹏实施犯罪行为期间,其父亲拨打110电话报警,吉星鹏随后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南京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南京律师热线:86-309-110的刑事律师解读,什么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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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26
2014-6-17 15:12:28 | 回复
公正判决,死者安宁。
本人从事律师行业多年,认真地接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工作兢兢业业...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0666
2015-12-19 16:26:57 | 回复
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
擅长办理民事纠纷、婚姻房产、交通医疗、拆迁安置、网络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和各类经济...
 认证律师
025-86309110
积分:16628
2016-3-11 14:56:27 | 回复
很可惜
该律师为人认真负责,工作细致,法律理论扎实,经验丰富,在当事人中有良好声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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